随笔|古代房产“限购”那些事

焦点观小岛 2017-08-28 10: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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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博览财富杂志 自2013年第4期随笔栏目 房产“限购令”,如今众人都可谓耳熟能详。其实,从东汉到民国,这种“限购”一直都存在。 如今的方法是限套数,目的是抑房价;而延续2000多年历史的“限购令”采取的方法是“有条件成交”,购房者“求田问舍,先问亲邻”,购房者购买前,必须征得出售方的亲戚、邻居

金融博览财富杂志 

自2013年第4期随笔栏目

房产“限购令”,如今众人都可谓耳熟能详。其实,从东汉到民国,这种“限购”一直都存在。

如今的方法是限套数,目的是抑房价;而延续2000多年历史的“限购令”采取的方法是“有条件成交”,购房者“求田问舍,先问亲邻”,购房者购买前,必须征得出售方的亲戚、邻居的同意,否则成交无效,其目的是限制百姓流动,以方便政府在收税、征兵、徭役等方面的管理。然而,即便如此“限购”政策,对于元到清的官员,房产也是一种“奢侈品”。

元世祖忽必烈率先出台了史上只针对官员的房产“禁购令”:不许当官的买房。宋朝刚灭亡时,一批蒙古人跑到江南做官,这些人仗着权势对老百姓的房子强买恶要,甚至一分钱不给,激起民愤,各地纷纷起兵抗元。为抚慰江南、化解民怨,元朝当局颁布了禁止蒙古官员在江南购置房产的禁令。

到了明代,“限购令”开始加码,禁购对象覆盖到全国各地的官员。“凡有司官吏,不得于任处置买田宅。违者笞五十,解任,田宅入官。”也就是说,官员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地买房,如让朝廷得知,打五十板、开除公职, 最后还要将买的房子充公。

到了清初,出台了比明代更严厉的措施, 对官员购房知情不报者,实行“连坐”制度:“旗员历任外省,有在任所置产者,勒限责令,变价回旗。如有隐匿不报,查出财产入官,地方官失察,照例议处。”意思是,凡旗人去外地工作,胆敢在工作地买房,其所买房产由朝廷强制拍卖,拍卖所得归政府所有。同时,当地官员必须向朝廷举报,否则一旦查出,跟着买房的旗人一起受处分。

乾隆年间,不但严禁旗人在工作地买房, 还禁止旗人官员带着年满18 岁以上的儿子上任。乾隆七年规定:“历来旗员后辈随任在外, 年至十八岁者,例应来京。”旗人在外做官, 孩子假如不到18 岁,可以跟着在工作地栖身, 若超过18 岁,必须送回北京。

如此规定是有原因的。一是旗人后辈过于蛮横,欺男霸女,妨害治安,而当地司法机关又碍于面子,不便惩处,于是滋生和谐隐患; 二是担心旗人以“子女成人为由”在当地买房。于是,乾隆索性把这帮“衙内”强留北京了事。

肯定有人会问:不准官员在当地购房,那官员们住哪儿呢?

古代官吏的住所,常与官衙连在一起,类似现在的“机关大院”,办公住宿连为一体。但官员所住房子属国有资产,官员退休时,所有家具杂用,都须按清单归还,除少数有立功表现的官员由皇帝赐给住宅外,大多数官员要么返回原籍,要么自行解决。

从元到清,政府为何独对官员出台“限购令”?原因是严防官员腐败,目的是维护自身统治。毕竟官员受贿方式花样繁多,唯独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,既然难以查清,索性就不让他们在工作地拥有房产。但是,尽管政策严厉,这几个朝代的官员贪腐依然盛行。不少官员想方设法在任职地买房子,使中央政策成为一张废纸,即使被上级查出来,只要多给上级一点好处,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最后是你好我好大家好;同时,还有官员搞异地购房。尽管存在诸多弊端,但“限购令”这把“达摩克利斯之剑”还是高悬官者头上,到底会令他们有所收敛。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